考勤管理制度規定
一、 考勤方式,操作系統為:外勤助手―我的位置(或位置查看),進行打卡考勤;
1、 已轉正員工(包括銷售系統、招商系統、行政系統、設計系統(含駐外技術工程師)、工程系統及服務系統)工作時均采用手機打卡方式進行考勤;
2、 試用期員工工作時采用指紋打卡考勤:外出、出差時填寫《外出登記表》及《出差審批表》并提供微信定位作為補充資料,請假時填寫對應的請假單據(包括請假、調休),加班時填寫《加班申請表》。以上數據的整理工作由行政秘書負責并匯總;
3、 實行指紋打卡的員工(包括深圳與中山基地)外出,出差,請假及加班需填寫書面單據;
4、 試用期員工及指紋打卡員工,單據審批流程同轉正員工一致。
二、 考勤時間,操作系統為:外勤助手—考勤打卡(或考勤管理),進行操作;
1、 已轉正員工每天上下班時均采用手機打卡進行考勤,每天兩次,上班一次,下班一次;
A、 打卡時間:
夏季(05.01-09.30) 08:00-17:30 冬季(10.01-04.30) 08:30-18:00;
B、 烏魯木齊:
夏季(05.01-09.30) 09:00-18:30 冬季(10.01-04.30)
10:00-19:00;
2、 試用期員工指紋打卡時間同轉正員工一致;
3、 深圳基地員工指紋打卡時間:08:00-17:30 或08:30-18:00;
4、 中山基地員工指紋打卡時間:08:30-18:00。
三、 外出備案,操作系統為:外勤助手―外勤報備,進行操作:
1、 銷售系統:員工在外勤助手中提交“外勤報備”,由區域經理審閱;無區域經理的事務所由行政經理審閱;
2、 招商系統:員工在外勤助手中提交“外勤報備”,由行政經理審閱;無行政經理的事務所由招商總經理審閱;
3、 行政系統:員工在外勤助手中提交“外勤報備”,由行政經理審閱;無行政經理的事務所由區域經理審閱;行政經理外出由區域經理審閱;
4、 設計系統(含駐外技術工程師):員工在外勤助手中提交“外勤報備”,由行政經理審閱;無行政經理的事務所由區域經理審閱。
四、 出差備案,操作系統為:外勤助手―出差申請(或差旅管理),進行操作:
1、 銷售系統:員工在外勤助手中提交“出差申請”,由行政經理審批,后報區域經理進行審批(無區域經理的事務所由行政經理審批),由區域經理報大區總經理審批;
2、 招商系統:員工在外勤助手中提交“出差申請”,由行政經理審批,后報招商總經理審批;
3、 行政系統:員工在手機助手中提交“出差申請”,由行政經理審批(無行政經理的事務所由區域經理審批)后報大區總經理審批;
4、 設計系統(含駐外技術工程師):員工在手機助手中提交“出差申請”,由行政經理審批(無行政經理的事務所由區域經理審批)后報設計部經理審批,由設計部經理知會大區總經理;
5、 工程系統:員工在手機助手中提交“出差申請”,由行政經理審批,后報大區工程總經理助理審批;由大區工程總經理助理報集團工程公司總經理秘書,由工程公司總經理秘書報工程公司總經理及大區總經理;
6、 服務系統:員工在手機助手中提交“出差申請”,由行政經理審批,后報大區服務部經理審批;由大區服務部經理報集團服務公司總經理助理,由集團服務公司總經理助理報服務公司總經理及大區總經理。
五、 請假、調休,操作系統為:外勤助手―請假管理,進行操作:可以選擇事由為事假、病假、年假、婚假、工傷假、產假、陪產假、加班申請、調休申請幾類;原則上以上幾類考勤事項都由大區總經理審批,三天及以上由人力資源部報董事長審批。
1、 銷售系統:員工在外勤助手中提交“請假申請”,由行政經理審批,后報區域經理進行審批(無區域經理的事務所由行政經理審批),由區域經理報大區總經理審批;
2、 招商系統:員工在外勤助手中提交“請假申請”,由行政經理審批,后報招商總經理審批;
3、 行政系統:員工在手機助手中提交“請假申請”,由行政經理審批(無行政經理的事務所由區域經理審批)后報大區總經理審批;
4、 設計系統(含駐外技術工程師):員工在手機助手中提交“請假申請”,由行政經理審批(無行政經理的事務所由區域經理審批)后報設計部經理審批,由設計部經理知會大區總經理;
5、 工程系統:員工在手機助手中提交“請假申請”,由行政經理審批(無行政經理的報行政秘書),后報大區工程總經理助理審批;由大區工程總經理助理報集團工程公司總經理秘書,由工程公司總經理秘書報工程公司總經理及大區總經理;
6、 服務系統:員工在手機助手中提交“請假申請”,由行政經理審批(無行政經理的報行政秘書),后報大區服務部經理審批;由大區服務部經理報集團服務公司總經理助理,由服務公司總經理助理報服務公司總經理及大區總經理。
備注: 所有員工的加班時間均用以調休。
六、 考勤紀律及要求
1、 所有手機考勤的員工,工作期間必須確保定位手機及安裝的軟件時刻處于正常工作狀態,并時時更新手機通訊錄;
2、 員工有義務維護公司配發手機的正常運行。如發現故障、損壞等情況,應及時向IT部反映備案,以便盡快修復;如因手機損壞等不可抗拒客觀原因造成無法正常手機考勤的,應填寫《考勤異常說明》,經直屬領導確認后,報手機考勤專員備案;未及時報備的按缺勤處理,并扣罰違約金100元/天。
3、 公司配發定位手機必須隨身攜帶,不得采取任何蒙騙手段違反考勤制度。如因員工惡意關閉網絡,導致全天無法核查工作軌跡,一經發現即扣罰違約金200元/天,并通報批評;發現3次公司保留辭退的權利;如因電量不足、未隨身攜帶等導致手機工作不正常,無法按時簽到(簽退),視作缺勤。每缺勤一次扣罰違約金10元;同一個月度第二次20元,第三次40元,以此類推。
4、 IT部手機考勤專員每天跟蹤所有員工的簽到打卡情況和其報備的行程,如發現異常情況,實時通知其上級領導,并作好異常情況登記處理;
5、 事務所考勤負責人每天有義務檢查所有員工的手機考勤情況,并將異常情況做好檢查記錄并及時報手機考勤專員,未做檢查記錄的扣罰考勤負責人KPI考核收入50元/次。
本考勤規定是根據銷售、行政、工程及服務人員崗位的特殊性而制定。如與有關法律法規有沖突的,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;與原《戴思樂銷售與工程系統手機考勤管理辦法》及《員工手冊》中考勤管理規定中不一致的地方,按此規定為準。
此考勤管理規定自2016年05月01開始執行,全體需要手機考勤的員工必須及時注冊并更新聯系人,并同時簽字確認代表認可公司考勤制度。
深圳戴思樂集團人力資源部
2016年05月01日